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人民医院(医共体)中药饮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KGSF(ZB) -20252410)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人民医院(医共体)中药饮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标项一:预算金额500000元,标项二:预算金额500000元,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人民医院(医共体)中药饮片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人民医院(医共体)中药饮片采购项目标项一;(002)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人民医院(医共体)中药饮片采购项目标项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人民医院(医共体)中药饮片采购项目标项一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公司或实体经营者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①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参与投标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若涉及毒性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生产范围须包括毒性中药饮片)②非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参与投标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若涉及毒性中药饮片,投标供应商及生产企业生产范围须包括毒性中药饮片)。
(3)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应携带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
(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5)其他说明(A)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采购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人民医院(医共体)中药饮片采购项目标项二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公司或实体经营者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①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参与投标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若涉及毒性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生产范围须包括毒性中药饮片)②非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参与投标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若涉及毒性中药饮片,投标供应商及生产企业生产范围须包括毒性中药饮片)。
(3)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应携带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
(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5)其他说明(A)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采购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22日10时00分到2025年10月28日19时00分
获取方式:请投标人将营业执照副本、《中药饮片生产许可证》或《中药饮片经营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有效证件,招标文件费:300元/包(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2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2日11时00分
七、其他
标项一:预算金额(元):500000
标项二:预算金额(元):500000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