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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南绿色甲醇配储项目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5-11-10 浏览次数:1

洮南绿色甲醇配储项目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2025610270)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洮南绿色甲醇配储项目工程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洮南市汇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0MW/30MWh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共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共1个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下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07日09时30分到2025年11月14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汇款后邮件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具体方式见下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8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闵行区)1具体会议室届时详见指示牌,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闵行区)

七、其他

1.工程概况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吉林省白城市洮南市经外街与兴业路交叉口,总装机容量10MW/30MWh,储能系统分为2个储能单元,每个储能单元为5MW/15MWh,包含1套5MW PCS升压舱以及3套5MWh储能电池舱。本工程储能系统拟采用35KV电压等级以1回35kV线路接至厂区内户用侧35kV配电室35kV母线侧,厂区内35KV配电室内增加1面35kV开关柜。

2.招标范围

洮南绿电制甲醇增配储能项目工程EPC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储能设备、基础、站区及站内道路、原升压站改造等)和项目涉及的政府及电网合规性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整个项目的勘察设计,手续办理,项目所有采购(含监造)及建安、调试、检测、试验、竣工验收、移交以及提供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等。投标人负责以上范围的相关方协调、场地、电网并网规定的手续以及法律法规要求的各项验收并取得正式批复文件。投标人应了解本项目为完整的交钥匙工程,并保证最终提供的为完整的闭口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整体的设备、安装、土建、消防、调试、涉网试验及电力接入等,且保证本储能项目最终通过各方的并网验收。详细范围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工期

3.1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5年12月10日,具体以监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3.2储能系统安装完成:2025年12月20日。

3.3全容量并网日期2025年12月25日。全容量并网关门日期不因除不可抗力外的任何因素调整。

3.4竣工验收日期:2026年01月31日。

4.质量标准

合格(以国家法律、行业规范等规定的合格标准、投标文件标准、双方签订的合同及附件规定的验收标准为准),若有多重可适用标准,本工程则执行可适用标准中最高标准。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独立法人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人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成立时间在3年以上。

5.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应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5.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5.4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近三年具有至少1个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其中近三年指2023年至今,下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约日期为准):

(2)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近三年具有至少1个电力工程设计业绩。

5.5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5.6信誉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近三年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5.7质量体系投标人具有权威机关颁发的ISO系列(或同等级别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5.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5.8.1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

5.8.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并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需由联合体各方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如各方授权代表签字,还需各方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8.3联合体各方不得单独或与其它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5.8.4联合体各方应具有所提供联合体协议中所规定工作和责任的资质和能力,并提供相关资格及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6.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资格要求并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11月07日09:30至2025年11月14日16:30,通过转账汇款方式支付标书费:汇款备注:2025610270标书费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支付成功后请将以下信息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邮箱(见下文),以获取招标文件:(1)支付凭证(2)投标人全称(3)项目联系人、手机

电话、联系邮箱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7.1投标文件必须于2025年11月28日09:30(北京时间)前送至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受。

7.2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于上述时间及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8.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需要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进行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9.保密要求

投标人应对招标人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与招标文件相关的所有文件、数据和其他资料进行保密,无论上述资料是在投标前、投标过程中或投标结

束后取得,除非得到招标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10.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投标公告有异议的,须将经法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异议函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如未提供经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异议函,将被视为无效异议。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021234884

邮 箱:1302123488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