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肿瘤医院双院区净化空调系统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2025-052
2.项目名称:吉林省肿瘤医院双院区净化空调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4万元
5.最高限价:44万元
6.采购需求:为吉林省肿瘤医院双院区提供净化空调系统维保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标准和要求)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
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营和服务能力。
(2)投供应商须派24小时驻场工程师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有中级以上机电类工程师证书,1人具有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证,1人具有应急管理局颁发的低压电工作业证,证件在有效期内(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3)供应商近一年(2024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或具有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于2025年出具),并具有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①营业执照(副本)(境外供应商提供相关营业资格证明材料);
②对应本项目名称及编号的法人授权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5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2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021234884
邮 箱:1302123488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