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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期“双高计划”师资能力提升及培训课程资源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5-11-11 浏览次数:1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期“双高计划”师资能力提升及培训课程资源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本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期“双高计划”师资能力提升及培训课程资源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预算金额:24万元人民币,招标人为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师资能力提升及培训课程资源建设,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期“双高计划”师资能力提升及培训课程资源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期“双高计划”师资能力提升及培训课程资源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查询截止时点为本项目评审结束时间。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 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4)税款所属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税务部门出具的不欠税证明等);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 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 2025年 11月 07日 08时 30分到 2025年 11月 14日 16时 00分获取方式:填表发售领取。售价:400元/本。地点:(天津市)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11月 18日 10时 30分递交方式:地点:(天津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 11月 18日 10时 30分开标地点:地点:(天津市)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