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壹号院二期江萃苑项目排水配套工程劳务分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CZ-NB-20250914)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河西区
一、招标条件
本梅江壹号院二期江萃苑项目排水配套工程劳务分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5.4408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负责梅江壹号院二期江萃苑项目排水配套工程劳务分包,具体内容详见所发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梅江壹号院二期江萃苑项目排水配套工程劳务分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梅江壹号院二期江萃苑项目排水配套工程劳务分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施工劳务资质证书复印件(不分等级)加盖公章:
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或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或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同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供应商须提供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7.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结果并提供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响应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31日09时00分到2025年11月0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获取文件,供应商需携带以下资料购买磋商文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若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被授权委托人获取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磋商文件的售价:每套200元人民币(现金),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1日16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1日16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手 机: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