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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镇乌兰淖尔嘎查公共卫生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5-11-03 浏览次数:4

东风镇乌兰淖尔嘎查公共卫生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额济纳旗东风镇人民政府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东风镇乌兰淖尔嘎查公共卫生设施建设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述

1. 项目名称:东风镇乌兰淖尔嘎查公共卫生设施建设项目

2. 项目编号:NMHY-EC-2025-07

3.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工

4. 采购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6. 实施地点:额济纳旗东风镇乌兰淖尔嘎查

7. 包段划分:一个包段

8. 预算金额:499858.00元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参与供应商提供的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采购标的对应行业为:建筑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均在有效期内(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供应商还未申办以上资质,则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均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必须是在网上能查询的该企业注册的建造师)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在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以供应商出具的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承诺书为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格式附在响应文件中;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方式

1.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1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 00—12: 00,下午15: 00—18: 00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 自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起,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信息(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一直畅通,以保证有关函件能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磋商文件售价

本次磋商文件的售价为0元人民币。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5年11月14日下午15: 30时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手  机: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