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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放大学2025年麓湖校区11号楼和细岗校区1号楼7楼单人床等宿舍家具采

发布日期:25-11-03 浏览次数:4

广州开放大学2025年麓湖校区11号楼和细岗校区1号楼7楼单人床等宿舍家具采

购项目公开遴选公告

(招标编号:HXGZ202509A225)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广州开放大学2025年麓湖校区11号楼和细岗校区1号楼7楼单人床等宿舍家具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人民币87万元,招标人为广州开放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广州开放大学采购2025年麓湖校区11号楼和细岗校区1号楼7楼单人床等宿舍家具。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广州开放大学2025年麓湖校区11号楼和细岗校区1号楼7楼单人床等宿舍家

具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广州开放大学2025年麓湖校区11号楼和细岗校区1号楼7楼单人床等宿舍家具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参选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参选人为分公司,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

定的除外。);

2)提供2024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若不提供以上材料,须提供参选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或声

明函);

4)提供至参选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若不提供以上材料,须提供参选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5)提供至参选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若不提供以上材料,须提供参选人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参选人资格声明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参选人资格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参选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参选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参选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遴选文件的参选人。(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参选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参选人资格声明函》)(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参选人资格声明函》);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04日09时00分到2025年11月12日17时30分获取方式::可采用售后不退。售价(元):3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4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4日14时30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021234884

邮 箱:1302123488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