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专用转运车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概况
1. 项目编号:JLJY2025-C049
2. 项目名称:医疗废物专用转运车辆采购项目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预算金额:150万元
5. 最高限价:150万元
6. 采购需求: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段划分 | 供货地点 | 采购范围 | 质量标准 |
| 1 | 医疗废物专用转运车辆采购项目 | 1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采购小型医疗废物专用转运车辆5台,大型医疗废物专用转运车辆2台(具体第五章技术标准和采购人要求) | 符合【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GB19217-2003标准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同时满足本项目技术标准和采购人要求 |
7.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内完成供货。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的制造厂商或经销商,并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能力。
(2)上一年度(202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3)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6)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磋商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本次磋商(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10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申请材料通过核验,且采购文件费到达指定账户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3. 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须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购买XX项目文件材料—供应商单位全称),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必须发送以下资料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格式可参考本公告附件1);
(2)营业执照副本;
(3)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供应商为2025年以后注册成立公司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良好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查询的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如供应商发送的资料不完整,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资料后24小时内告知供应商进行补充、修改(供应商须在购买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代理机构将“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合格的供应商邮箱。供应商须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应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并连同采购文件费银行转账凭证,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PDF格式)回复发送至上一条指定的信箱。
4. 售价:采购文件每套500元,必须转至指定账户(转账备注须注明XX项目及专票或普票),逾期不受理,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1. 时间:2025年11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手 机: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