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使用国信招投标管理服务平台,提供货物招标信息、工程招标信息、服务招标信息、电力招标信息等招投标信息服务!
当前位置: 首页>>电力招标
栏目导航
热门阅读
电力招标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常年法律服务2026-2028年项目招标

发布日期:25-11-05 浏览次数: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常年法律服务2026-2028年项目招标

项目地区吉林

一、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常年法律服务(2026-2028年)项目(招标编号:03800000-CG-ZH-2025-0004;代理机构编号:ZYGJ-ZCFW-25311)。

二、项目简介

分行常年法律服务于2016年开始列入采购项目,事项为委托外部律师事务所为我分行提供法律咨询、业务合同审查、流程合规设计、业务方案研讨等各项法律服务。服务涵盖的业务领域包括行政管理、安全保卫、人力资源、风险管理、运营管理、交易银行业务、投行业务和金融市场业务、零售信贷业务与全领域的法律合规管理。历年来,借助外部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为我分行各项业务提供了有力支撑,是分行法律合规管理工作的必要与有益的补充。分行最近一期与合作律所签署的法律服务合同将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故发起新一轮的采购招标立项。

采购内容:常年法律服务内容包括:为委托方提供法律咨询、业务合同审查、流程合规设计、业务方案研讨等各项法律服务。服务涵盖的业务领域包括行政管理、安全保卫、人力资源、风险管理、运营管理、交易银行业务、投行业务和金融市场业务、零售信贷业务与全领域的法律合规管理;同时包括参与委托方涉及的贷后管理、资产保全清收或商务纠纷事项的分析研讨、证据采集与梳理、采取诉讼(或应诉)手段的成本与利弊分析,应委托方要求出具书面或口头的咨询意见。参与上述事项进入诉讼阶段前的协商谈判、调查取证、调解和解,并协助拟订相关法律文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采购数量:预估采购总金额人民币45万元(共3年),实际采购数量、金额以实际中标并签署的合同金额结算。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经批复。

合同期限:3年(合同到期前1年可提前解约,即若我行服务评估对对方不满意,可以提前解约)

三、合格投标人、投标产品的基本资格要求:

(一)合格投标人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未被列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

3)从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有1个或以上为商业银行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非诉讼类)的成功案例;须提供法律服务合同、服务费支付证明

(包含合同关键页,如首页、服务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签署日期页、盖章页等)及相关证明文件(纸质发票、电子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4)从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有1个或以上为商业银行提供诉讼类法律服务的成功案例,需提供法律服务合同、法院生效裁判法律文书或执行的成功案例法律文书(商业银行方胜诉或取得相应的维权成果)。

5)依法持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经上一年年检合格。

6)在中国境内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成立年限满3年(含)以上。

7)至少20名及以上律师依法持有《律师执业证》,并经上一年年检合格。

8)在长春市区域内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提供承诺函,并附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9)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清晰;如2024年度财报未经审计,则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10)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一期依法纳税和近6个月内任一期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其中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材料中“税种”内容需与前述缴纳要求相关)。

11)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三张记录了本招标文件发售期开始后日期的页面查询结果截图)。

12)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从2022年1月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有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三张页面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13)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从2022年1月1日起至今,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含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在“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由”内选择“贪污贿赂罪”的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

14)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从2022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及其关联实体(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子公司、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与串通投标相关的违法记录,也未从事过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行为(提供承诺函)。

15)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

16)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17)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1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19)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提供承诺函)。

2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是对投标人、投标产品的基本资格要求,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进行证明。

四、招标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2025年11月04日起至2025年11月12日下午17:00止。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发售时间内,持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材料如下:

(1)营业执照;

(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4)授权委托人获取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11月25日上午9:30。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021234884

邮 箱:1302123488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