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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生物医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5-11-05 浏览次数:1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生物医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生物医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5028;

2.项目名称: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生物医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36.2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36.2万元;

6.采购需求:完成校园概念规划设计图纸,完成项目建议书编制并配合评审及修改,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配合评审及修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

(2)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内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06日至2025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5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11月1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手  机: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