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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沾益区中心城区老城区排水防涝泵站设备采购安装及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5-11-05 浏览次数:2

曲靖市沾益区中心城区老城区排水防涝泵站设备采购安装及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曲靖市沾益区中心城区老城区排水防涝泵站设备采购安装及维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广招字2025-11-01

项目名称:曲靖市沾益区中心城区老城区排水防涝泵站设备采购安装及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5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1450000.00元

采购需求:对现有庄家湾临时污水泵站、太平临时雨水泵站、西河路污水泵站(综合管廊处)、龙华园东侧临时污水泵站、西河路铁路东侧污水泵站、西河路铁路西侧雨水泵站、西河路铁路东侧雨水泵站、龙华东路太平桥污水泵站等8座泵站进行维修与养护,更换老旧电气线路及元器件,增加智能物联设备。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结束。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规范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下列相应条件的资格承诺函,不再需要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

注: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承诺制。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05日至2025年11月11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线下获取,请有意参加并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由本项目授权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持身份证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原件,并附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招标部持以下资料获取磋商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不授权则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原件(若未授权无需提供);

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时间:2025年11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手  机: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