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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滨区福民工程4号安置小区东区消防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5-09-12 浏览次数:1

伊滨区福民工程4号安置小区东区消防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LYDQ-2025-030)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伊滨区福民工程4号安置小区东区消防改造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1.657367万元,招标人为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李村街道李东社区居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伊滨区福民工程4号安置小区东区消防改造工程项目,工程内容包含但 不限于:镀锌钢管及配套管件、蝶阀等材料的安装:采用挖沟槽土方、回填方的方式进行管道敷设,同步完成管道支架制作安装、墙体及楼板开孔:新建砖砌阀门井等,安装木质防火门:并包含管道压力试验、防腐处理及施工后场地恢复等辅助工作,以实现消防水系统管道的更新与功能完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伊滨区福民工程4号安置小区东区消防改造工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伊滨区福民工程4号安置小区东区消防改造工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响应文件中附以上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成交后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及无在建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附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4)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11日08时30分到2025年09月17日18时30分

获取方式;线上获取。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获取:①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②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委托代理人获取:①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②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③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将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发送后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信息填报。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2日15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2日15时30分

开标地点:河南省洛阳市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手  机: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