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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安滨河学校餐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5-11-21 浏览次数:3

陕西省西安滨河学校餐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

一、招标条件

本西安滨河学校餐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西安滨河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规模西安滨河学校餐饮服务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一标段-餐厅食材配送;

(002)二标段-餐厅劳务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餐厅食材配送)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取得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含电子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等。

1.2财务状况报告(任选其一):

1.2.12022、2023、2024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1.2.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1.3社保资金缴纳的证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税收缴纳证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期为准),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1.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明确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书面声明。

1.6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1.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8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其经营项目需包含预包装);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证明(其经营项目需包含预包装)。

1.9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002二标段-餐厅劳务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取得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含电子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等。

1.2财务状况报告(任选其一):

1.2.12022、2023、2024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1.2.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1.3社保资金缴纳的证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税收缴纳证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期为准),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1.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明确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书面声明。

1.6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1.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8供应商应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其经营项目需包含以下任意一项-餐饮服务管理/热食类食品);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21日09:00分到2025年11月27日17:00分招标文件费3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1日14: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1日14:30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021234884

邮 箱:1302123488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