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八百里水产品进口加工项目场地平整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东方市
一、招标条件
本八百里水产品进口加工项目场地平整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2.620477万元,招标人为东方临港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八百里水产品进口加工项目场地平整工程一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中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八百里水产品进口加工项目场地平整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八百里水产品进口加工项目场地平整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按照国家“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申请核发的新版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新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证书复印件、未在建承诺函和2025年08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网上打印的社保清单有加盖社保管理单位电子印章或税务机构电子印章的视为缴纳社保证明:新入职人员以入职时间提供缴纳社保证明为准】);
4.具有有效的《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提供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加盖单位公章);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8.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9.本次磋商接受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条件:
9.1联合体各方应按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9.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9.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含本数)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20日21时00分到2025年11月27日17时30分
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磋商文件工本费3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1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1日09时00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手 机: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