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招标: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核心机电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15
(招标编号:G2JCHZ2025-05-62)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惠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核心机电维保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6.2万元,招标人为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标的:核心机电维保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核心机电维保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核心机电维保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六、供应商资格
(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 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包含“四表一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近一年(如供应商成立不足一年则成立至今即可)的资信证明(出具时间需为公告发布之后);
4.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设立不满三年的从设立之日起计)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 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四个截图都要提供)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信息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响应供应商对本磋商项目进行违法分包和转包。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12月15日起至2025年12月22日期间(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现场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提供收据,售后不退。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15日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2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提供收据,售后不退。
八、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则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委托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供应商为其购买的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法人亲自报名的不需提交本项资料);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设立不满三年的从设立之日起计)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5. 响应供应商应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的网页截图: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三个截图都要提供),同时提供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网页截图。(以上资料一式二份,用A4纸打印盖章后装订,封面应注明“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核心机电维保服务项目”以及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和提交时间,每页加盖公章)
备注:已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响应文件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9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9日09时00分
七、其他
受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核心机电维保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2JCHZ2025-05-62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核心机电维保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462000.00元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五、采购内容:(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核心机电维保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462000.00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备注:
六、供应商资格:
(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 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包含“四表一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近一年(如供应商成立不足一年则成立至今即可)的资信证明(出具时间需为公告发布之后);
4.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设立不满三年的从设立之日起计)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 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四个截图都要提供)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信息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响应供应商对本磋商项目进行违法分包和转包。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12月15日起至2025年12月22日期间(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现场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提供收据,售后不退。
八、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则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委托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供应商为其购买的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法人亲自报名的不需提交本项资料);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设立不满三年的从设立之日起计)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5. 响应供应商应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的网页截图: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三个截图都要提供),同时提供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网页截图。(以上资料一式二份,用A4纸打印盖章后装订,封面应注明“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核心机电维保服务项目”以及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和提交时间,每页加盖公章)
备注:已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响应文件中。
九、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9日09:00(2025年12月29日08:30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惠州市
十一、磋商时间:2025年12月29日09:00
十二、磋商地点:惠州市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