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招标:鸡西市总工会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15
(招标编号:QSXMGL-2025-024)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鸡西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鸡西市总工会食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工会资金60万元,招标人为鸡西市总工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鸡西市总工会食材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鸡西市总工会食材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鸡西市总工会食材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8.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8.2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经营范围含本项目相应采购内容,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8.3投标人需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者备案证明
8.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8.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8.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7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8.8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16日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22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2月16日起至2025年12月2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2)文件获取方式:现场填表登记,供应商向代理公司现场提供如下材料:授权委托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获取磋商文件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基本帐户存款信息、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费: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6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6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
七、其他
鸡西市总工会食材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鸡西市总工会的委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就鸡西市总工会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进行全过程代理,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1.项目名称:鸡西市总工会食材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QSXMGL-2025-024
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4.预算金额:人民币60万元。(最终以实际结算为主)
5.采购内容:食堂采购食材。(具体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供货期限:三年。
7.供货地点:需配送到指定地点
8.供应商资格要求
8.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8.2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经营范围含本项目相应采购内容,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8.3投标人需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者备案证明
8.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8.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8.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7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8.8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9.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10.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2月16日起至2025年12月2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2)文件获取方式:现场填表登记,供应商向代理公司现场提供如下材料:授权委托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获取磋商文件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基本帐户存款信息、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费:500元;售后不退。
10.投标文件递交:
10.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6日上午09时00分
10.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
11.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6日上午09时00分
1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