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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招标:安阳市殷都区第一高级中学学生服务中心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5-12-15 浏览次数:7

12月招标:安阳市殷都区第一高级中学学生服务中心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省2025-12-15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YCG2025-103号

1.2.项目名称:安阳市殷都区第一高级中学学生服务中心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采购需求:安阳市殷都区第一高级中学学生服务中心,技术参数详见《磋商文件》“基本技术服务要求”。

1.5服务期:一年

1.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2.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2资格要求的其他规定

(1)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解密《响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3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投标文件中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投标人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以上资格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即可

3.获取磋商文件

3.1时间:2025年12月16日—2025年12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份(售后不退)

3.3方式:现场报名

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本人身份证。

☆非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本人身份证、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4.《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6日09时00分。

5.《响应文件》开启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2月26日09时00分。

6.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7.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贫困地区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